Wednesday, January 17, 2007

保存文物基金 - 遲來的春天

天星鐘樓的清拆,唯一可以稱得上是可取的,就是喚醒了市民對古物古蹟的重視,對保存自己身居的城市的歷史和文化的反思,亦迫使政府需要急切地重新訂定保護和評審古物古蹟的政策。

據近日報紙報導,政府內部正有意成立一個保存文物基金,主要構思,是把現時20多個具有價值的法定古蹟注入基金內,再由政府注資,讓基金可以享有獨立的財政資源運作,管理香港的文物古蹟。這其實不是什麼新構思,英國早在26年前,已成立了一個類似的保存文物基金,讓基金管理英文各地的文物古蹟。

成立於1980年的英國國家文物紀念基金(NHMF, National Heritage Memorial Fund),由法律(National Heritage Act)賦予權力,致力於以提供資金收購的方式,從私人物主手上搶救面臨危機的英國古物古蹟。基金至今保護了1200多件文物及歷史建築,讓它們永歸英國人民共同擁有。但NHMF特別之處,是在於它不單止保護歷史文物,同時亦致力保護國家的自然寶藏,包括了具生態價值的土地,收購後成立國家公園。除了英國政府每年的注資外(今年是1千萬英鎊~約為1.2億港元),NHMF亦受惠於搏彩劵的收入。

其實基金的譯名中「文物」一詞並不貼切,因為Heritage有文化和傳統之意,而事實上凡具有景觀、歷史、美學、建築、科學或藝術價值的土地、建築、結構、文件及藏品等等,均是基金搶救和保護的對象。稱為「文化遺產」,會更加貼切。

香港政府的構思,據聞亦會效法英國的NHMF,讓基金這類法定組織管理香港的文物古蹟,若遇到有價值的古蹟,便可以由基金出面收購和保存。率先注入基金的具有價值的法定古蹟,以向使用者收取租金或租出場地取得收入來支持基金運作,再由政府每年注資。

其實英國NHMF受惠於搏彩劵收入的方式,亦可以參考;而NHMF不拘抳於只限保護歷史文物,亦應該是香港政府成立這個基金的大方向。經過幾十年的都市發展,幾十年貪新厭舊的思維,香港的文化遺產已剩無幾,保存文物基金的成立,雖然是太遲,但是總算是有了點曙光。希望政府今次不要議而不決,盡快落實這個構思,讓這個遲來的春天發揮作用,為子孫後代保留多一點我們僅餘的文化遺產。


1988年在NHMF資助下購入的Paxton House
(圖片轉貼自NHMF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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