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4, 2007

玩物養志

記得讀小學時,國文老師只教過「玩物喪志」一詞,「玩物養志」的說法,直至升上中三以後,才從一位同學兼好友口中聽到。那時候好友十分沉迷羽毛球,經常因打球而對功課馬虎了事,被老師視為「玩物喪志」而無心向學的學生。當時我只道「玩物養志」是他自創的新詞、抵抗老師責備的自辯,不過就對這個「新詞」甚為認同,皆因我亦喜愛收藏各類物件:郵票、機械人模型、車票、電話咭...,亦被老媽評為「玩物喪志」一類。

「玩物養志」,要不是年初在文化博物館有一個以此為名的展覽,很多香港人根本沒聽過,似乎是一個新近的創造,其實不然。去年秋季一個中國古代書畫拍賣會上,其中一本十二開冊頁、「揚州八怪」之一的李方膺在1748年(清朝雍正年間)所畫的「墨梅」,款識上就蓋有「玩物養志」的白文印章。本地知名作家蔡瀾,在98年也出版了一本名為「玩物養志」的散文集。

「玩物喪志」,指人沉迷嬉戲,結果喪失志氣,可以是一種頗嚴厲的指責,令人聯想到「不務正業」。中國人就是太會作主觀的道德判斷,自己覺得無意義的事,便是「不正經」;看見有人不努力做「正經」的事,又或者投入對「美好前途」沒有幫助、沒有顯著金錢物質回報的事,就在他額上貼上一大堆「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無出息」、「玩物喪志」的標籤。

未能自立的學生年代,一般人都只能乖乖就範,暫且放下「玩物」,做回「正經」之事,如有不從,輕則添置「玩物」的資源從此被截斷,重則連心愛的「玩物」也會被掃進垃圾桶。不過一旦可以自立,「玩物喪志」一族便立即來一個大解放,回復本來面目,甚至變本加厲。雖然我是「火麒麟」(火麒麟-周身癮,廣府歇後語,指嗜好/興趣繁多),但仍算是有節制一類。老媽對我一屋的收藏品,向有微言,但管也管不了,只能間中嘮叨一兩句。

其實「玩物」也分很多類,是否「出息」,視乎你如何「玩」法,被一竹篙地打成「不正經」,實在很寃枉。玩物可以嚴肅認真地玩,同一種玩物,也可以有不同層次的玩法。玩物不是單純的享樂,玩物可以減緩生活壓力,結果可以是陶冶性情、培養心志、增長見識、加強對美善的追求,亦即是「玩物養志」。這些回報,很多不是即時和明顯易見的,而玩得高層次,殊也不易,是需要有一定的修養和學問的,所以切勿急於對別人下「幼稚」、「玩物喪志」的判斷。

我們這一代人中,隨著年紀漸長,生活穩定,有更多增廣見聞的旅遊機會;開始關心社會,對歷史、文化、藝術、品味有更熱切的追求,也頗為普遍。社會上強調我們要持續進修,充實自已,努力工作,創造美好生活,但是如果每天都只是營營役役至筋疲力竭,再大的成就和滿足感、再豐富的物質,也填補不了精神上的空洞。參與自己有興趣的活動,收集、保存和研究對看已別具意義的事物,當中尋得的滿足和啟悟,遠異於從傳統學習和工作上所得到的滿足感。

本地知名人仕中,奉行玩物養志的,歐陽應霽是其中表表者。藝術世家出生的歐陽應霽,全職玩樂,他享受玩的生活態度,「專心生活,認真玩樂」 ,生活中每一件事物,小至小菜烹飪,大至建築風格,都能玩味得淋漓盡致。這也許不是每一個人都會認同的生活態度,但是起碼有一點,足以推翻一貫認為玩物一定是「無出息」、「喪志」的觀念 - 歐陽應霽的全職玩樂,為他帶來可觀的收入。

當然,歐陽應霽全職「玩物」的功力和境界,遠非我所能及。自己功力不夠,工作和興趣,最好還是分開得清清楚楚。收藏古物可以是投資,作曲踢球也可以賺取收入,但是對我來說,「玩物」是為了精神上的滿足,遠勝金錢物質的回報,如果玩樂時還要記著「死線」、還要計算著如何藉此增加回報,就不好玩了。

雖然有著朝九晚八的工作,但工作之外,對自己興趣的經營從未間斷。人總得要吃飯,我非含著金鎖匙出世,工作是自己物質生活的保障,業餘時間則用來縱容自己的興趣追求。進退于兩種生活之間,如何讓自己不被工作弄得焦頭爛額、力盡筋疲,如何保持空暇時間不斷有新鮮和滿足感,工作和興趣之間又如何巧妙地過度而不至於相互滲透,喪志還是養志,生活的技巧,就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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