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03, 2006

放生-作孽還是積德?(上)

雖然並非佛教徒,但就十分欣賞佛家的平和,亦認同很多佛學的哲理與處世之道。許多宗教都會導人向善,手法亦各不同,感覺上佛家導人向善的方法令人舒服,如在說理,沒有強迫,就算你不信佛,也會同意他們的很多觀點。其中「眾生平等」、「免作殺孽」的教化,跟愛護大自然的觀點就頗有同工異曲之妙。

去年初某天到新娘潭拍攝,在湖邊看見一大群非本地野生品種的同種小鳥在聚集,牠們不太怕人,遊人要走到很近距離牠們才會飛走,但轉眼又回到原地啄食有人刻意留下的雀栗;垃圾箱旁有大堆棄置的鳥籠,有幾隻小鳥還賴在打開了門的籠中不肯走;路旁邊還有燒完了的香。很明顯地,早前有人舉行了放生的法事活動。

那天天氣頗冷,有數十隻被放生的小鳥經已僵直地死在路邊,應該是抵受不了低溫而凍死了,其他的小鳥的命運也不樂觀,習慣了籠中生活的籠鳥,警覺性低,又無求生能力,在野外嚴冬的惡劣環境中,不是很快凍死餓死,就是成為其他動物的點心。

我即時的感覺是:罪過!罪過!

一向都反對這一類形式的放生。從一個環境保護的角度看,在野外放生一些外來的品種,很多時候是直接地破壞了當地的生態,因為外來的品種可能兇猛兼生命力強,往往令原本的野生品種滅絕。在本地溪澗放生的巴西龜,就是典型例子。另一方面,把一個品種帶到牠們無法適應的地方放生,無疑是讓牠們去送死。再者,為了要有動物供人放生,無辜的野生動物往往會被人捕捉,運到市場供放生的的善信購買,在台灣就有佛堂視為生意經營。過程中動物受傷、受驚、甚至死亡。如此一來,放生的善信不但沒有「積功德」,反而是在間接地作孽。 港台兩地向來都有許多佛教徒為稟承「眾生平等,戒殺生」的宏旨,到市場買小動物來放生積福。曾到泰國佛寺參拜的朋友都知道,佛寺周圍有許多專門兜售雀鳥、魚和龜的攤販,專供人放生來積功德。泰國一位在帕南瓊安寺任副主持的高僧比巴德瓦拉博法師就曾在《曼谷郵報》中公開呼籲,購買動物放生的「積功德」行為,其實是作孽,因為此舉吸引許多小販專門兜售「放生動物」,待人放生後馬上捉回再賣,令小動物苦上加苦。

不少人信奉宗教,往往只是注重形式,而忽略了儀式背後的智慧和實質意義,認為做了某種儀式就等於種了善果,才會盲目地「放生積德」。僅有為善之心,但缺乏了判辨是非和追尋真理的智慧,就容易有「好心做壞事」的事情發生。下一次打算參加野外放生活動時,大家請再想一想,這種方式是否真的在行善?

不過話分兩頭,當大家在街上見到有野生動物被人當作野味或寵物出售,如果能買下來,在確保動物健康的狀態下送到回原生地放生,我覺得就是積功德。如果能力做不到,又或者動物是屬瀕危品種,買下來之後交給有關單位(如嘉道理農場,漁護署等),也是比較好的做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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