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將近,又是毅行的季節了,天氣雖然依然酷熱,在山上已經可以遇到不少正在努力鍛鍊、為十一月初舉行的「樂施毅行者」作準備的人。參與「樂施毅行者」100公里長途遠足籌款活動,已有十一年了,近兩年雖然沒有再親身踏上100公里的路途,但仍然參與支援其他毅行隊伍的工作。100公里的長途遠足,對於熱愛遠足的我,固然是難得的挑戰,香港近年類似的活動,也越來越多,但一直參與其中的,只有「樂施毅行者」,主要是自己認同主辦單位「香港樂施會」的工作目標,希望為籌募扶貧工作所需的資金出一點綿力。
今年五月,因為朋友「三缺一」,臨時拉伕之下,遠赴東洋,參加了日本樂施會在箱根舉行的「日本毅行者」,完成之後,有一些體會,在網誌上作了分享。香港的「毅行者」是此項活動的鼻祖,也是辦得最成功的,「日本毅行者」只是第二屆,比較之下,經驗尚淺,但無論在主辦單位還是當地參加者的取向方面,都明顯地與香港的不同。日本的參加者,很多只會在指定48小時內完成,晚上亦會停下睡覺,不太看重完成時間,完成100公里,籌到善款,才是主要目標。比較熱衷於取得最快完成時間的,反而是外國隊伍。日本樂施會方面,今年更是廢除了速度的獎項,原因是不鼓勵因爭取時間而快跑,干擾到其他使用沿途的郊遊徑和步道的公眾人仕。兩地態度的差異,讓我覺得有值得反思的空間。
山友R君也曾參加過香港「毅行者」,近年還一起支援某網上遠足論壇的毅行隊伍,當上隨隊支援,陪著隊員走了近半的路程。R君看過我的分享後,覺得我只提到香港毅行者很注重取得最快完成時間,似乎是忽略了其他大部份不求名次、只想努力完成「毅行者」100公里的參加者,有點不公平。
就自已的觀察,參加「毅行者」的人,很多都是為了挑戰自己,而非別人,有人以能夠完成能為目標,有人以能夠在自己目標時間內完成便滿意,決心爭取冠軍的的隊伍,應該都集中在「超級毅行者」組別,當然超級毅行者中,也不是每一組都是希望爭取冠軍。爭取冠軍,我認為並無不妥,只是覺得,很多人都忘了毅行者的主要意義,就是為支持扶貧工而籌款。辛辛苦苦的走完100公里,最終為的,都是希望以毅力感動更多人捐出更多善款,其他的收獲,都是額外的附加價值。
作為主辦單位,樂施會舉辦「毅行者」的目的,當然是籌款。但是「毅行者」對普羅大眾的吸引力,始終是一場艱辛的競賽盛事、參加者如何的辛苦、以及冠軍隊伍一年比一年快的完成時間,傳媒的焦點,當然也會集中這裡。籌款最多的隊伍,傳媒少提及,大家沒有興趣,甚至嗤之以鼻,認為「你哋富貴之嘛,又唔係真係咁叻」。其實有不少籌得超過二萬五千元的隊伍,也是一百、二百的向親友、同事募捐得來的,反而有些完成時間不錯的隊伍,對自己十分滿意,反正也不打算以後再玩(因為籌不足基本的籌款,便沒有機會再參加),便連基本的籌款也不籌了,還埋怨「毅行者只是有錢人的玩意」。
慈善活款籌款要多,當然社會上的知名度越高越好,毅行者們要向親友開口募捐,也容易得多。大會也設有表揚毅力和籌款最多的獎勵,只是沒有很多人會留意,既然公眾的取向,都覺得「跑得快」比較吸引、更加值得歡呼,關心的是「香港隊快還是尼泊爾隊快」,冠軍的隊伍亦明顯地更能成為鎂光燈的焦點,樂施會面對傳媒時,也只能在這方面放重一點,其實也是無奈,而我也看不到將會有所改變。樂施會近年特意增加以18小時內完成的「超級毅行者」組別,還安排他們優先在最早的時段出發,避免「快隊」與「慢隊」在路上的互相影響外,也是方便「快隊」爭取更好的成績,用意明顯不過。
值得我們反思的,其實是社會普遍對「勝者為皇」的認同,剛過去的奧運會,就是最好的例子,我們為冠軍們歡呼喝采,對於未能奪標的,最多可能會惋惜一下,轉眼便遺忘了,他們背後也付出過同樣的努力和犧牲,但沒有人有興趣再提。也許大家會說,運動競賽的意義,就是要爭取勝利,不過「毅行者」一開始就明義是為扶貧籌款的活動,但有意無意地,大家漸漸地把主次模糊了。
既然籌款是主要目的,那麼只要籌到更多的善款,管他參加者是帶著什麼目標而來呢。而事實上香港的「毅行者」在推廣策略上也很成功,每年吸引到大批報名參加的人,要經過抽籤解決供不應求的問題。「日本毅行者」的規模只有十分一,日本樂施會暫時也沒有花心思增加競賽氣氛以吸引參加者和取得更佳宣傳效果,可能是規模仍小的關係,也可能是因應社會價值觀而作的取捨(避免活動引致其他人的不便),但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日本民眾對於慈善活動的態度,支持就是支持,不會因為其他的附加價值而更吸引他們參加。
曾經見過一些為爭取好成績的毅行隊伍,在麥理浩徑上飛馳,在其他參加者之間穿插,因為被阻,大聲地呼喝其他人讓路。可能他們並不是態度不好,只是不想因收掣不及而誤撞他人,但如果你是一個只求努力完成全程的「慢行」毅行者,又或者只是一個剛好在現場遠足晨運的普通市民,被突然衝至身後的人嚇得手忙腳亂、左閃右避之際,還要被人呼喝時,可能因為支持慈善活動而表示諒解的同時,會否也覺得「日本樂施會」的做法,其實值得我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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