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ts and pieces they might be, they will be the records of the true feeling about that moment of my life, bitter or sweet, paragraphs that fill up my Book of Memory.
生命中的片刻,心靈上的片語,一片片的影像心語,就是記憶冊上的章節段落。
Monday, October 01, 2007
淺談設計藝術
今天經過銅鑼灣時代廣場,那裡正在舉行一個名為「Very Hong Kong Design 97-07」的展覽,展出的是十年以來香港傑出的設計作品。
日常生活中,同一樣功能的物件,有的很受歡迎,不在使用時也樂於擺放出來;有的平時會被收入儲物櫃,需要用時才會拿出來用;有的根本沒有人想要。是什麼造成這樣的差別?看看物件的外型吸引程度、有沒有實際用途、是否方便使用、和價錢如何,便知道答案,一切與設計有關。亦可以說,是物件的設計是否成功達到使用者的要求,其中又包括了功能(function)、可用性 (Uasbility)、外觀(appearance)及成本(cost)。
設計藝術,可以說最貼近現實生活的藝術,涵蓋範圍亦很廣泛,上面提到的,只是其中一部份,這個物品,又或者是作品,可以是一件衣服、一幢建築物等實物,可以是一個平面的商標、一個活動影像的廣告,也可以是一種程序或思維類型。
什麼是設計?抽象點來說,設計是一種心智活動與心智習慣,設計就是「具有美感經驗、具有使用功能的造形活動」。服裝、器皿、傢具、印刷品、各種工具、建築物等等,均具有美感的意義與使用功能性,也可稱之為設計。工業革命之後,簡單來說,設計就是「工藝」再加上「美學」,用機械生產,以同樣的產品生產幾百個甚至幾千個,稱之為「設計」。
設計是我們每天生活的一部分,我們生活在它所創造的環境中。「設計」一詞的定義,可從其英文「DESIGN」來拆解,「de」是破壞(destroy),「sign」是記號,因此「DESIGN」就是把現有的事物加以破壞,再重新組合,創造成新的事物,所以設計的一般流程,就是定謀,籌擬,確定計劃,然後使之實現。
設計之可以稱為「藝術」,是因為其作品與美術作品一樣,注重的是「原創性」,也讓觀賞者產生美感經驗。一件純粹的美術作品,通常不會把一個同樣的作品重覆地生產,也通常會與生活脫離,原因是它主要的功用,只是引起美的感覺。如果這種美感經驗可以與生活結合,除了注重原創性之外,更注意生產性(同樣的作品可以不停的復製),就成了我們說的設計作品。設計的作品,一般亦會最終成為可提供大量消費購買的「商品」。
當然,「設計」的定義不只是「生產一件產品」,也關係到從事設計者的態度及環境,而且亦隨時間改變。二次大戰以後,設計著重於推動工業發展;到了60年代,設計開始偏重於商業導向;70年代,則走向多元化;90年代以後,設計更擴闊到包含了生活的品質與形態,及可否讓使用者有滿足感;到了新世紀,產品是否安全、產品是否環保、產品表達的象徵性等等,更成了設計的重要考慮。
過去香港人給人的印象,一向都是缺乏創意、只懂抄襲。看過「Very Hong Kong Design」展覽中精彩吸引的作品,你的看法也許會改觀。
展品:
Barris Ho - Ming 2000 椅
Ed Ng & Thomas Ma - OVO蠟燭及茶具
Freeman Lau - Watson瓶裝水
Micheal Lau - 現代街頭文化人偶
無論設計的是建築物還是工業產品,設計者都要先有一個目標的成品,設計的過程,是要經過資料的收集及分析,再綜合成一件符合目標要求的作品。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可以定義為一種「有目的的創作行為」,是一種有清晰訂定目標、嚴謹的藝術形式。創作一件純藝術作品的目的,一般由藝術家自己決定;而設計作品的目的,則多數由其他人提出。
設計是一種應用的藝術,所以作品除了外觀上的美感外,最重要的還是用途(Functional Aspect)。平面設計員完成了一個廣告海報設計作品,畫面美麗吸引,但如果傳達不到廣告訊息,令人看得一頭霧水,那不是一個好的作品;建築師完成了一間音樂廳的設計,富麗堂皇,但卻忽略了處理迴音的問題,觀眾欣賞表演時飽受干擾,這也是一個失敗的設計。
正如之前提過,設計作為一種應用的藝術,會最終成為消費者購買的「商品」,所以需要考慮的,還有作品的可生產性,其中涉及的,是生產過程中,同樣的作品,可以用最低的成本不停的復製。設計和生產,一般人的理解,前者是需要創意的藝術,後者只是機械性的執行,但是不是能分得這樣清楚呢?設計師大可只講外觀和功能上的創意而不理生產的難度,把問題留給生產工程的部門。而事實上,也不能要求一個設計師對生產過程所有事情都有深而廣的了解,一些大型的建築工程,設計者(建築師)和生產者(土木工程師),根本是兩個不同的專業,但作為一個好的設計師,亦應該對生產有一定認識,在設計過程中亦要考慮盡量減少生產的難度。反過來說,生產部門亦不應該只懂遵從設計圖則辦事,任何設計都不會十全十美,生產過程中經常會發現一些先前被忽略了的小問題,總不能動不動就把圖則打回頭要設計師重新修正,這時候就是生產部門發揮他們的創意和解決設計問題的時間了。例如一座設計新穎的枱燈,在生產時發覺有站不穩的問題,生產部門可以在底座加入重的物料來穩定重心,既沒有改變外觀和功能的設計,也解決了問題。
當然,設計從業員也不一定都是有創意的,有人會向現成的產品「取經」,甚至直接套用別人的設計概念。這些情況,普遍出現早年的日本,後來的台灣、香港、南韓,以及不久前的中國內地。不過我們亦看到,隨著一個地方的發展,如果社會對知識產權的尊重和原創的重視亦隨之增強,情況亦會逐步改善。沒有原創的社會,永遠只能當低增值的世界工廠,又或者是三流產品的生產地。
由Copy Cat蛻變成創意工業的表表者,看看現在成了世界創意產品中心的日本、後來居上的南韓、和今天的香港,都是最好的典範。
Stella So:本土文化插畫
Kai-Yin Lo:手飾設計
Benny Lau:香港郵票設計
Henry Lau:時裝品牌「SPY」
Chiu Kwomg Chiu:美術圖書設計
Kan Tai Keung:Christofle銀器回歸紀念限量版「Hand in Hand」
Sunhing Millennium:iPod Carriers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