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01, 2007

淺談設計藝術


今天經過銅鑼灣時代廣場,那裡正在舉行一個名為「Very Hong Kong Design 97-07」的展覽,展出的是十年以來香港傑出的設計作品。

日常生活中,同一樣功能的物件,有的很受歡迎,不在使用時也樂於擺放出來;有的平時會被收入儲物櫃,需要用時才會拿出來用;有的根本沒有人想要。是什麼造成這樣的差別?看看物件的外型吸引程度、有沒有實際用途、是否方便使用、和價錢如何,便知道答案,一切與設計有關。亦可以說,是物件的設計是否成功達到使用者的要求,其中又包括了功能(function)、可用性 (Uasbility)、外觀(appearance)及成本(cost)。

設計藝術,可以說最貼近現實生活的藝術,涵蓋範圍亦很廣泛,上面提到的,只是其中一部份,這個物品,又或者是作品,可以是一件衣服、一幢建築物等實物,可以是一個平面的商標、一個活動影像的廣告,也可以是一種程序或思維類型。

什麼是設計?抽象點來說,設計是一種心智活動與心智習慣,設計就是「具有美感經驗、具有使用功能的造形活動」。服裝、器皿、傢具、印刷品、各種工具、建築物等等,均具有美感的意義與使用功能性,也可稱之為設計。工業革命之後,簡單來說,設計就是「工藝」再加上「美學」,用機械生產,以同樣的產品生產幾百個甚至幾千個,稱之為「設計」。

設計是我們每天生活的一部分,我們生活在它所創造的環境中。「設計」一詞的定義,可從其英文「DESIGN」來拆解,「de」是破壞(destroy),「sign」是記號,因此「DESIGN」就是把現有的事物加以破壞,再重新組合,創造成新的事物,所以設計的一般流程,就是定謀,籌擬,確定計劃,然後使之實現。

設計之可以稱為「藝術」,是因為其作品與美術作品一樣,注重的是「原創性」,也讓觀賞者產生美感經驗。一件純粹的美術作品,通常不會把一個同樣的作品重覆地生產,也通常會與生活脫離,原因是它主要的功用,只是引起美的感覺。如果這種美感經驗可以與生活結合,除了注重原創性之外,更注意生產性(同樣的作品可以不停的復製),就成了我們說的設計作品。設計的作品,一般亦會最終成為可提供大量消費購買的「商品」。

   

當然,「設計」的定義不只是「生產一件產品」,也關係到從事設計者的態度及環境,而且亦隨時間改變。二次大戰以後,設計著重於推動工業發展;到了60年代,設計開始偏重於商業導向;70年代,則走向多元化;90年代以後,設計更擴闊到包含了生活的品質與形態,及可否讓使用者有滿足感;到了新世紀,產品是否安全、產品是否環保、產品表達的象徵性等等,更成了設計的重要考慮。

過去香港人給人的印象,一向都是缺乏創意、只懂抄襲。看過「Very Hong Kong Design」展覽中精彩吸引的作品,你的看法也許會改觀。


 
展品:
Barris Ho - Ming 2000 椅 
Ed Ng & Thomas Ma - OVO蠟燭及茶具 
Freeman Lau - Watson瓶裝水   
Micheal Lau - 現代街頭文化人偶 



無論設計的是建築物還是工業產品,設計者都要先有一個目標的成品,設計的過程,是要經過資料的收集及分析,再綜合成一件符合目標要求的作品。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可以定義為一種「有目的的創作行為」,是一種有清晰訂定目標、嚴謹的藝術形式。創作一件純藝術作品的目的,一般由藝術家自己決定;而設計作品的目的,則多數由其他人提出。

設計是一種應用的藝術,所以作品除了外觀上的美感外,最重要的還是用途(Functional Aspect)。平面設計員完成了一個廣告海報設計作品,畫面美麗吸引,但如果傳達不到廣告訊息,令人看得一頭霧水,那不是一個好的作品;建築師完成了一間音樂廳的設計,富麗堂皇,但卻忽略了處理迴音的問題,觀眾欣賞表演時飽受干擾,這也是一個失敗的設計。

 


正如之前提過,設計作為一種應用的藝術,會最終成為消費者購買的「商品」,所以需要考慮的,還有作品的可生產性,其中涉及的,是生產過程中,同樣的作品,可以用最低的成本不停的復製。設計和生產,一般人的理解,前者是需要創意的藝術,後者只是機械性的執行,但是不是能分得這樣清楚呢?設計師大可只講外觀和功能上的創意而不理生產的難度,把問題留給生產工程的部門。而事實上,也不能要求一個設計師對生產過程所有事情都有深而廣的了解,一些大型的建築工程,設計者(建築師)和生產者(土木工程師),根本是兩個不同的專業,但作為一個好的設計師,亦應該對生產有一定認識,在設計過程中亦要考慮盡量減少生產的難度。反過來說,生產部門亦不應該只懂遵從設計圖則辦事,任何設計都不會十全十美,生產過程中經常會發現一些先前被忽略了的小問題,總不能動不動就把圖則打回頭要設計師重新修正,這時候就是生產部門發揮他們的創意和解決設計問題的時間了。例如一座設計新穎的枱燈,在生產時發覺有站不穩的問題,生產部門可以在底座加入重的物料來穩定重心,既沒有改變外觀和功能的設計,也解決了問題。


 

當然,設計從業員也不一定都是有創意的,有人會向現成的產品「取經」,甚至直接套用別人的設計概念。這些情況,普遍出現早年的日本,後來的台灣、香港、南韓,以及不久前的中國內地。不過我們亦看到,隨著一個地方的發展,如果社會對知識產權的尊重和原創的重視亦隨之增強,情況亦會逐步改善。沒有原創的社會,永遠只能當低增值的世界工廠,又或者是三流產品的生產地。

由Copy Cat蛻變成創意工業的表表者,看看現在成了世界創意產品中心的日本、後來居上的南韓、和今天的香港,都是最好的典範。

 



Stella So:本土文化插畫
Kai-Yin Lo:手飾設計
Benny Lau:香港郵票設計
Henry Lau:時裝品牌「SPY」
Chiu Kwomg Chiu:美術圖書設計
Kan Tai Keung:Christofle銀器回歸紀念限量版「Hand in Hand」

Sunhing Millennium:iPod Carriers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