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畢竟門檻較低。」有朋友這樣回應,大概以為我想說的,是對朋友的要求低一點,交情點到即止,友誼便能長久維繫。只能怪自己語焉不詳,沒有上文下理,讓朋友誤會了。
經常一起同檯吃飯的,都可以是「飲食朋友」。相交,有的是基於對食物的共同興趣,當然,也可能只是因為利益關係而應酬對方,甚至只是以美食行賄。大家較喜歡用的,通常是另一個帶貶意的名詞:「酒肉朋友」,彷彿因為飲食而聚頭的,都是「聚在一起只知吃喝玩樂,而不能相互砥礪、患難與共」之輩。我的留言,其實是對這種看法的感慨。
記得父親說過,祖父英年早逝,遺下祖母帶著四個孩子,適逢戰亂,生活甚是艱難。祖父的生前好友,欲接濟孤兒寡母,卻礙於那個保守年代,對寡婦施恩,必招閒言閒語,不便出手。這些世叔伯最後想出了一個辦法,每逢喜慶飲宴,必帶我父親同行,一方面讓我父親有餐飽飯吃,剩餘食物也可以打包帶回家,惠及兄姐。眾老一少,見面的時候,幾乎都是飲宴場面,是名副其實的「飲食朋友」,對於這幾位忘年的飲食朋友,父親一直心懷感激。陳曉蕾也提到,張曼娟獨個兒在香港中文大學教書,人在異地,極不適應,還要面對繪影繪聲的流言,朋友Y經常帶她外出吃飯,又為她捎來外帶的美食「炒薄殼」,很多時候,更是只看著她吃而自己不吃。無論是常帶家父出席飲宴的世叔伯,還是慣以美食讓張曼娟開懷的亡友Y,美食,其實只表達關懷的渠道,如果對方愛看戲,亦可以是「戲友」;對方喜歡登山遠足,也便是「山友」。看一個人是否值得深交,主要是看「人」與「情」,在什麼場合認識、對方背景如何,一切都是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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