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04, 2012

人性善與惡


人性「本善」還是「本惡」?這一直是幾千年來世人爭論不休的問題。

基督教派「原罪論」中,因為遺傳了祖先亞當和夏娃選擇離棄「義」(上帝)的罪,人一生出來就有犯罪的趨向,這也是不少西方思想學派的主流。中國古代在這題目的討論,就比較百花齊放,早在戰國時代,便有荀子的「性惡論」與孟子「人性本善」之爭。

《三字經》開首四句曰:「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孟子主張人性本善,《孟子.告子篇.上》,是他討論人性善惡和性善論的重要篇章。之後的荀子,則認為人性本惡,故主張禮法兼治、王霸並用,以克服人之惡性。荀子其實並不是說人的本性是邪惡,而是說因為人生來有慾望,而慾望就是一切惡的根源。從科學角度看,荀子也不無道理,動物為了生存、為了繁衍,在有限的資源和空間中競爭,自私、貪婪、爭奪、以強凌弱,往往是出於本性,是在物競天擇的環境下需要有的本能。不過人畢竟不只是動物,而且合作、分享、互惠互利,很多時反而會增加生存、發展的機會,群居的大象、斑馬、螞蟻等等都是經典例子。

世事其實不會非黑即白,除了人性「本善」還是「本惡」之爭,在《孟子.告子篇.上》中,同時也記載了告子的不同見解。《告子篇》本身就孟子與告子的辯論記錄。當時的告子,是一位年輕的思想家,大家熟悉的「食色性也」便是出自他的名句。告子對孟子的「人性善」觀點很不滿意,他覺得人性本無善惡:「人性好比湍急的水,在東邊開個口就往東流,在西邊開個口就往西流。人性本來就不分善與不善,就像水流本來不分向東向西一樣。」告子又說:「性無善無不善也。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

告子在兩千年前的見解,對於現代社會的一些現象,似乎早有洞悉,群體壓力、羊群效應,往往令人違背自己的真實意願而行。有心理研究指出,一個人雖然有行善之心,若果身邊的人都無動於衷,很多人都會抑制自己出手,反之如果身邊的都在行善,自己本來無心行善的,也會因此有行善的衝動,甚至感到愉快。交通意外發生後,往往有很多人圍觀,當中很多也很想出手幫助傷者,只是圍觀的各人也往往遲疑不決,直到有人挺身而出幫助傷者,忽然之間,所有人都會趨前幫忙。早前讀過曾參與侵華的日本老兵金子安次口述的回憶錄《回頭已是百年身》,看到戰爭年代一個鄉下少年如何在「忠君愛國」的軍事教育驅使下參軍入侵鄰國,繼而做出不可原諒的冷血行為,亦令自己餘生受到良心譴責。一個平凡的少年人, 在時代滾滾洪流與強大集體壓力面前,道德底線崩潰,轉變成濫殺無辜的劊子手,在這個層次上,便不是簡單的本性善惡之分,而是本的性善惡與行為的善惡不一定互相呼應,這是人性的複雜,人性的被扭曲,也是作為人的痛苦。

自己比較傾向「人性之初,本無善惡」的看法,人生下來,就是一張白紙,若撇開精神科病變方面的影響,一個人的成長環境、教育等等,是塑造其性格的重要因素,能否教導正確的是非觀,往往是關鍵。行惡,有時是出於無知。天真無邪的稚童,看到螞蟻在地上爬,會提起腳去踩,這種無意識的殘害生命,有的家長會制止,並趁機教導稚童尊重生命,但不少父母卻只會因為覺得稚童動作趣怪而哈哈大笑,簡接認同了錯誤的行為。從前的吸煙者只知道吸煙只是自己的事,不明白二手煙的毒害比一手煙更加大,因而禍害了身邊的至親好友,也是因無知而行的惡。人誰無過,知錯能改者,可以原諒,當然,那些早已掌握煙草毒害的資訊、卻刻意遮瞞事實的無良煙草商,則是因貪財而明知故行的惡。

人性的探討一直是思想家的範疇,不過近年西方科學家從神經生物學研究的數據分析人性的特質,也得出了一些有趣的結論。兩年前英國科學期刊「自然」(Nature) 刊登了美國的研究發現,原來人類的下意識中,是希望要分享財富。實驗顯示,人類有自私的基因,但是在分享財富等美好事物的同時,也會有滿足感。美國加州理工學院邀請了20對美國男性志願者進行實驗,透過醫療級的核磁共振影像3-D掃瞄器觀察他們的腦部運作,發現助人與自助,均會使腦部相同區域更加活躍,這就是掌管強烈情緒連結感受、處理食物、金錢和音樂等「愉悅報酬」的區域:大腦中央的腹內側前額葉皮層(Ventromedial prefrontal cortex)和中央紋狀體(Central striatum)。

實驗開始時,每對志願者中的志願者A會得到金錢獎勵,B則一毛錢也拿不到。接下來再公開給兩者不同數目的金錢,如同預期,當「比較窮」的B拿到比較多的錢時,腦部「愉悅報酬」區會亮起來。但令人吃驚的是,當「一開始較富有」的A看到他的貧窮同伴突然拿到一大筆錢時,腦部也有相同反應,而且更為強烈。即使部分A組志願者嘴巴上說想拿到更多錢,但是掃瞄器數據顯示的情況剛好相反。原來連人類基本的腦部獎勵結構,都不全然是自私利己的,這為「不公平不利社會」的社會學觀點,提供了神經生物學上的直接證據。不過由於研究對象人數太少,並只包括了美國男性,研究人員也不能肯定,這種「分享與交流」腦部反應,到底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姓別,是否會有差異。

也許對那些一開始就比較富有的人而言,看到另一個人也拿到錢,可以降低他們對「不公平」的罪惡感,不過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物,不少富商樂意向慈善機構捐款,正是出於這種動機,只是對於那些為富不仁的大商家來說,貧富懸殊,卻不會覺得有問題。

人性,從來就是如此的複雜。

(文章另見於2012-12-5 <主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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