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4, 2013

放生 - 作孽還是積德?(修訂版)

圖片(左上至右下):香港野生雀鳥保育關注組/上海野鳥會/台北野鳥救傷中心/福建省觀鳥會/漁農自然護理署

這是一個異常溫暖的冬天,臨近除夕,氣溫卻又忽然急降至攝氏五、六度。騎單車走過船淡水湖畔,看見十數隻非本地野生品種的小鳥在路旁聚集,看來都是飼養的籠鳥,不太怕人,至到我很很接近時,牠們才散開,但轉眼又回到原地,啄食有人刻意留下的雀栗。廢物箱旁有幾個棄置的鳥籠,門都打開了,有幾隻還賴在籠中,似乎不願離開。類似的情況,其實見過多次,而且規模更大,數量更多,旁邊通常還有燒香的痕跡,顯示涉及放生的法事活動。前一天晚上氣溫驟降,數隻被放生的小鳥已經僵直地死在路旁,想是抵受不了低溫的煎熬。其他小鳥的命運也不樂觀,習慣了籠中生活的籠鳥,警覺性低,又無求生能力,在野外嚴冬的惡劣環境中,不是很快凍死、餓死,便是成為野狗野貓的點心。

這種情況,其實不僅發生在香港,中港台三地的佛教徒,為稟承「眾生平等,戒殺生」的宏旨,許多都有到市場購買小動物放生以積福的習慣。近日在網上讀到「台北野鳥救傷中心」一篇關於「放生鳥」的文章:「又到了某某法師的放生旺季,民眾從不肖小販手中救回一大批放生鳥,部份因受傷或生病,無法飛行,被送到救傷中心義工手上。」這位充滿慈悲心的義工新手,目睹傷病的放生鳥經歷痛苦然後死亡的過程,卻無能為力,潸然淚下,只能拼命說對不起,不斷地念《往生咒》。原本在棲地好好生活著的小鳥,卻被商販誘捕、囚禁於極狹小空間,到了放生地打開籠子,通常已經死了一半,剩下沒死的,也只剩半條命,或感染了病菌,或受傷甚至骨折。作者不禁問,打開籠子、念經、然後將牠們放生,到底意義何 在?

一直反對這一形式的放生。從保育的角度看,在野外放生一些外來的品種,很多時候都是直接地破壞了當地的生態:放生的外來品種若屬於兇猛兼生命力強一類,往往令原本的野生品種滅絕;在本地溪澗放生的巴西龜,在美國野外放生的烏鱧 (Channa argus, 俗稱「生魚」),都是經典例子。另一方面,把一個品種帶到牠們無法適應和生存的地方放生,無疑是讓牠們去送死。為了要有動物供人放生,原本自由自在的野生動物,因此被捕捉、囚禁、運到市場供善信購買,過程中動物受傷、受驚、甚至死亡,放生的善信不但沒有「積功德」,反而是在間接地作孽。

泰國有「千佛之國」的美譽,當地佛寺周圍也有許多專門兜售雀鳥、魚和龜的攤販,專供人放生來積功德。放生活動吸引許多小販專門兜售「放生動物」,待人放生後,又馬上捉回再作出售,令小動物苦上加苦,就連在帕南瓊安寺任副主持的高僧比巴德瓦拉博法師也看不過眼,在《曼谷郵報》的訪問中指出,這類購買動物放生的行為,何來慈悲?根本是作孽。

信奉宗教,不少人往往只是注重形式,而忽略了儀式背後的智慧和實質意義,認為做了某種儀式就等於種了善果,盲目地「放生積德」。僅有為善之心,但缺乏了判辨是非和追尋真理的智慧,很容易便墮入「好心做壞事」的境地。參加野外放生活動的朋友請再想一想,這種方式,是否真的在行善?

不過話分兩頭,當大家在街上看見有野生動物被人作野味出售,如果能買下來,在確保動物健康的狀態下送回原生地放生,便是積了功德。若因能力所限而做不到,又或者動物屬瀕危品種,交送有關單位(如嘉道理農場、漁護署等)處理,也是較為妥當的做法。

記得在2001年,香港海關截獲了近萬隻經香港走私偷運的東南亞野生龜隻,轉交給對拯救野生動物較有經驗的嘉道理農場處理。據當時幫忙搶救的義工朋友反映,大部份龜隻的健康情況都很差,有病、兼長時間缺水,飢寒交迫,存活的和已死亡的大小龜隻堆疊在一起,情況可以用「慘不忍睹」來形容。雖然義工們日以繼夜地努力搶救,也只能救回部份。嘉道理農場方面所能做的,是盡快把死了的、仍生存但已很難救活的,跟可以救活的龜隻分隔開,為活存的龜隻餵水保暖,然後等待運送到美國的龜類拯救中心(因為那裡才有足夠的技術和資源),護養至龜隻恢復健康後,才送回原棲地放生。

那次拯救龜隻行動中所需的人力、物力和專業知識,一般人的確難以獨力辦到,但是,只要是在拯救過程中曾經出力幫忙的人,不論是親身到嘉道理農場幫忙搬龜、餵龜的義工,還是通過各種渠道奔走、發消息呼籲公眾伸出援手的朋友們,以至提供免費專機運送龜隻的航空公司負責人,都同樣地積了功德。這一群值得敬佩的善心人當中,也包括了幾位我認識的朋友,他們都並非佛教徒,只是本著一顆熱愛生命的心,從另一個角度和途徑,實踐「眾生平等」的宏旨。

不需要焚香,不一定要唸經、做法事,只要是有一顆愛惜生命的慈悲心,在自已能力範圍內盡力拯救生命,就是一種功德。

(文章另見2012年8月23日<主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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