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歐遊的朋友都知道,在熙來攘往的街道上伏地繪畫大幅的粉筆畫,又或者把家中鋼琴搬到廣場中彈奏,在歐洲並非什麼稀奇的事,從沒有人會認為他們是阻街,途人也習慣放下零錢,以示欣賞。熱愛旅遊的香港人,常說十分羨慕歐美城市中那濃厚的藝術氣息,尤其欣賞那多姿多彩的街頭藝術表演,經常把此說法掛在嘴邊的,也包括了不少執行政策的高官及能影響政策修訂的政界中人。可惜現時香港的市政管理當局,依然基於方便公共空間管理的理由,經常驅趕、甚至以「反行乞」條例檢控在街頭演出的藝術表演者。大部份的街頭表演者,其實只是希望有一個公開表演的機會,卻被貶低為「行乞」,尊嚴盡失,實在是過份。打開門做生意的商業機構,固然指稱街頭藝術表演令顧客進出不便,妨害了生意;部分市民也好不了多少,早前便曾經有人抗議在旺角行人專用區作表演的藝術團體阻街,更在facebook上組成小組,誓要將其「逐出旺角」。
康樂化文署為擺脫污名,近年試驗性地推出了「開放舞台」計劃,把三處公共建築物前的空地開放予街頭藝術表演。但此計劃諸多限制,既要預先審閱內容,也限制表演人數,就連表演期間擺放唱碟予觀眾免費索取,也遭嚴禁,因而並不受表演者歡迎。更甚者是,康文署因循治安當局在管理街頭示威時分隔出示威區的思維模式,也用鐵欄圈出一個表演區。街頭表演者最重視與觀眾的互動,現在卻像被關在籠子裡表演,與觀眾分隔之餘,感覺猶如動物園中的鳥獸,實在是侮辱。
星期天晚上,路過銅鑼灣名店匯聚的「時代廣場」,意外地參加了一個兩個半小時的「演唱會」。說意外,是因為四年之前,這裡曾發生過管理公司的保安員驅趕藝術表演者、繼而被揭把公共空間出租圖利、引發公眾抗議的事件。這一晚,在廣場上看到有年青歌者在作街頭演出,保安員只在旁監視,卻沒有干預,有點意外,看來四年前市民群起抗議,的確起了一定的作用。
廣場中央正在表演的,是以吉他伴奏的英文歌曲演唱,其中夾雜一兩首國語歌,很多都是耳熟能詳的經典作品。沒有高級的音響器材,沒有華麗的歌衫,只有簡單的擴音器,穿著T恤和短褲的兩位歌者,輪流自彈自唱,間中加插兩人的合唱。吉他彈奏造詣固然不俗,編曲與唱法也並非一成不變地模仿原唱者,而是頗有自己的風格,米高積遜那節拍強勁的經典跳舞樂曲《Billie Jean》,被變化成幽幽的怨曲,聽來很有新鮮感。其中一位表演者的演唱.更具職業水準,足以把很多現時的本地流行樂壇歌手比下去。不少剛在商場購物完畢的人,路過時都停下來聽一會,有的甚至索性坐在地上,陶醉於時而幽婉、時而激昂的歌聲之中。仲夏的晚上,商廈林立的銅鑼灣區,熱島效應令室外的空間倍感酷熱,我汗流浹背地站著聽他們演唱,不知不覺間,便過了近兩小時,才忽然記起,自己仍未吃晚飯。半小時後再經過廣場,也被汗水浸透了的他們,仍在繼續表演,商店都已關門,圍觀的人反而更多,而且大多是外國人。在廣場前,剛在附近倉促地吃過了晚飯的我,站在觀眾的後排,又再駐足停留了半小時。
快樂,不一定要用金錢來購買,在這個物質掛帥的世界中,有很多美好的事物,依然是免費的。這一晚,我在時代廣場外,享受了兩個半小時免費的精彩歌唱表演 - 也不完全正確,作為對街頭藝術表演的支持,我在地上的吉他箱子中放下了一張五十元紙幣。不是每一位停下來欣賞表演的路人都會慷慨解囊,但歌者最期望的,也許不是大家放下的十元八塊,而是公開表演的機會,能得到大家的欣賞之餘,同時能為大家帶來感動與歡樂,正如放於吉他箱子頂的紙片上所寫的:「請支持街頭音樂,請開心微笑」。
(文章另見於2012-7-30 <主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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